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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於向娛樂相關業務收取溢利之業務以及買賣木材及提供服務。於過往年度,本集團之主要業務亦包括提供及安裝防火級數木門組合以及提供內部裝修及翻新服務,該等業務於本年度之業務量甚少。

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本集團訂立一項有條件買賣協議(「目標收購協議」),以539,000,000港元之總代價向實盈一人有限公司(「實盈」)之全資附屬公司Rich Game Capital Inc.(「Rich Game」)收購Youngrich Limited (「Youngrich」)全部已發行股本(「收購」)。Youngrich 擁有 Worth Perfect International Limited (「Worth Perfect」)之49%股權,而Worth Perfect 擁有實盈在澳門金莎御匾會賭廳所得累計營業額0.4%之收益權。有關是次收購之 詳情,請參閱本網頁「投資者關係–公告」所載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刊登之公告。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完成上述收購之前),由於實盈之唯一股東潘惠生先生(「潘先生」)已訂立一項有條件買賣協議,將實盈之全部已發行股本售予唐建章先生(「唐先生」),本集團於是註銷目標收購協議,並訂立另一項嶄新之有條件買賣協議(「新目標收購協議」)。在唐先生安排下,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Worth Perfect與Jean,Christopher Scolari先生(「Scolari先生」)訂立協議;據此,Scolari先生同意將多金娛樂一人有限公司在永利澳門貴賓賭廳所得0.4%累計營業額之收益權出售及/或轉讓予Worth Perfect。有關是次收購之詳情,請參閱本網頁「投資者關係–公告」所載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刊登之公告及本網頁「投資者關係–通函」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刊發之通函。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已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批准上述各項收購。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董事會宣布新目標收購協議之所有條件均已達成,交易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完成。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本集團訂立另一項買賣協議,以765,000,000港元之總代價向Rich Game收購Richsense之全部已發行股本。Richsense擁有Worth Perfect之51%股權,而其餘49%股權則由Youngrich所持有。有關是次收購之詳情,請參閱本網頁「投資者關係–公告」所載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刊登之公告。

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本集團完成進一步收購Worth Perfect 51%權益。因此,於回顧六個月內,本集團於二又三分之一個月獲得Worth Perfect 49%貢獻,另外三又二分之一個月獲得Worth Perfect 100%貢獻。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本集團就收購Triple Gain Group Limited(「Triple Gain」) 60%權益訂立一項主要收購(「收購」),而Triple Gain則根據高進一人溢利協議收取溢利來源。高進一人有限公司(「高進一人」)為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之博彩中介人。條款詳情如下:

收購代價由本集團按以下方式支付:

(1) 按以下方式向Triple Gain之控股公司Power Rush Holdings Limited(「Power Rush」)支付合共460,000,000港元可退還按金:
(a) 於收購協議日期起計三日內支付 200,000,000港元;
(b) 於高進一人開展博彩推廣業務時支付 200,000,000港元;及
(c) 於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收購時支付 60,000,000港元;
(2) 於收購完成時支付現金64,850,000港元;
(3) 促使本公司向Power Rush發行本金額270,000,000港元的有關可換股債券;及
(4) 促使本公司配發及發行入賬列為繳足的代價股份,以支付其餘代價。

根據收購協議,Power Rush已授出認購期權予本集團,據此,本集團有權自收購完成當日及自當日起要求Power Rush向其出售Triple Gain餘下40%權益,而本集團可自收購完成當日起計十二個月內任何時間行使有關權利。本集團應付期權股份之總代價為806,400,000港元,其中

(i) 448,400,000港元由本集團以現金支付;
(ii) 252,000,000港元由本集團促使本公司以向Power Rush發行本金額252,000,00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的方式支付;及
(iii) 106,000,000港元由本集團促使本公司以配發及發行入賬列為繳足之代價股份的方式支付。

有關收購事項之詳情,請參閱網站內「投資者關係–公告及通函」中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之公司公告及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之公司通函。

股東特別大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召開,以考慮及批准上述收購。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董事會宣佈已履行所有收購條件,並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完成交易。

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本集團決定行使期權,進一步購入Triple Gain 40%權益(「進一步收購」),藉此獲取高進一人溢利來源餘下40%溢利╱現金流量貢獻。

進一步收購已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完成。

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本集團向Multi Fit Investments Limited ( 「Multi Fit」 ) 收購Leading Century 全部已發行股本。Leading Century之主要資產為 「吉利溢利協議1」 ,該項協議分佔吉利娛樂一人有限公司 ( 「吉利」 )所產生滾存營業額之0.04%。收購之代價約為222,366,000港元,指於收購日期已付現金、承兌票據之公平值及代價股份。此項收購產生之商譽約為54,135,000港元。

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本集團分別向Multi Fit及Pacific Rainbow Holdings Limited( 「Pacific Rainbow」 )收購East & West 全部已發行股本之70%及30%。East & West之主要資產為 「吉利溢利協議2」 ,該項協議分佔吉利所產生滾存營業額之0.32%。收購之代價約為1,279,707,000港元,指於收購日期已付現金及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值。此項收購產生之商譽約為377,323,000港元。

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本集團向Pacific Rainbow收購Pacific Force全部已發行股本。Pacific Force之主要資產為 「吉利溢利協議3」 ,該項協議分佔吉利所產生滾存營業額之0.04%。收購之代價約為118,085,000港元,指代價股份及可換股債券於收購日期之公平值。此項收購產生之商譽約為5,291,000港元。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本集團訂立一項買賣協議,以現金代價10,000,000港元將其於Triple Triumphe (International) Co., Ltd.( 「Triple Triumphe」 )及Peppy Score Group Limited( 「Peppy Score」 )之全部股本權益出售予一名獨立第三方。Triple Triumphe及Peppy Score均為投資控股公司。Triumph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Triumph Bright」 )分別由Triple Triumphe及Peppy Score各自擁有50%權益。Triumph Bright之主要資產為一幅於香港之租賃土地。